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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15:25 点击数:[]

学校有关单位:

近期学校学生宿舍频繁发生火灾事故,对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也造成不良影响。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严格规范学生宿舍用电行为,坚决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拟在全校学生宿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4日至18日(具体时间内各小组自行安排;3月20日前把检查结果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检查小组

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组成(分组安排见附表1)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学生宿舍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排插、燃气具(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现象;违规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放置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现象;宿舍房间内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等现象;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提示。

四、检查范围:

5坡1栋至7栋,4坡1栋至12栋,9坡1栋,西校区1栋至3栋、5栋

五、检查流程

(一)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存有的大功率电器的,由检查小组查收代管,并填写《宿舍违章电器处理告知书》(附件2),收缴违章电器张贴标签,标明所在宿舍。

(二)所有没收电器由本楼栋宿管员代管。15天内由违章电器持有学生凭《宿舍违章电器处理告知书》和检讨书(须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到宿管员处认领;满15天后无人认领的电器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处置。

(三)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程序规定》要求,通知相关学院并依据学生的检讨书提出处分意见,一并报学生工作部(处)。满15天后无人认领的电器按全宿舍全员违纪通报批评。

(四)各抽查小组自行打印检查所需要的附件材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检查结果于3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

(一)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对照检查表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彻底清查,做好详细登记;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现象做好记录,有学生在场的要告诉学生正确的使用要求。

(二)各抽查小组组长为本组召集人,负责召齐本小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通知组员佩戴工作证。

(三)各抽查小组所抽查的宿舍可在宿管员日常巡查中发现存有违章电器的宿舍中选取。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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