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3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各学院初审公示、学校评审,推荐郑水玲等3574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一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人选(详见附件1);苏一帆等4021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二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人选(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资助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校学工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264533,地址: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附件:1.2022-2023学年一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2.2022-2023学年二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