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社会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2022)66号文件精神和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各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拟推荐李彩春等20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冯秀玲奖学金”获奖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黄金鑫等20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宋庆龄大学生助学金”获助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助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校学工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264533,地址: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附件: 1. 2022-2023学年冯秀玲奖学金拟获奖公示名单
2. 2022-2023学年宋庆龄大学生助学金拟获助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