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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21〕17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8:5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大学升国旗仪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大发202190号)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升旗工作安排

本着庄重、简朴的理念开展日常升国旗仪式。每周星期一上午7∶30举行升国旗仪式(具体详见附件1),升旗仪式由各学院轮流组织本院全体师生参加。

各学院组织安排升旗仪式前,对接后勤管理处做好升旗设施、仪式现场用电的检查,做好升旗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落实音响、话筒、国歌等工作。

二、升旗流程

各学院可参照全校性升国旗仪式流程来组织开展,务必要做到仪式规范,庄重严肃地升国旗,奏唱国歌。可结合升旗仪式,开展其他形式和内容的育人活动。

如因节假日和天气因素影响等无法组织全院师生开展升旗的,已安排升旗的学院不顺延,但要做好与人民武装学院国旗队的交接工作,按照安排表(附件1)由当周负责升旗的学院开展升旗仪式。

三、旗手选拔培养

各学院负责选拔、培养旗手。请各学院选拔6名学生担任升旗手,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升旗手名单信息表》(附件2),于5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7),电子版发送学生工作部OA邮箱。由学生工作部协调人民武装学院国旗队负责训练各学院旗手。各学院要围绕升旗手的工作职责做好升旗手的培养。

升旗手的工作职责:要参加学校安排的工作培训,服从学校升国旗工作的安排。要按时到场。升旗时要着装整洁、端庄、统一。有事要及早请假。与人民武装学院国旗队做好各项工作的交接。

四、重视升旗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工作,要根据学校升国旗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学院升国旗工作方案,要求参会人员整洁着装,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按场地划分区域列队就位,要加强升旗仪式主题活动校内外宣传,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升国旗仪式的积极性,营造爱国爱校良好氛围。各学院要把开展升国旗仪式与推动本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国家观念和集体意识,切实发挥升国旗仪式育人功能。

升旗仪式前,各学院需要指导落实音响、话筒、国歌等工作,请联系校团委梁刚老师,联系电话:15578871982;升旗设施、仪式现场用电的检查,请联系后勤管理处班华兵老师,联系电话:18878883919。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韦升鸿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262623。升旗手工作交流QQ群:610916205。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各学院安排

2.广西民族大学升旗手名单信息表




中共广西民族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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