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助理岗4名。
(二)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双选会举办、宣讲会开展、就业数据统计等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保密意识强,具备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具备优秀的文案写作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设备,掌握基本网络知识,工作细致认真,执行力强;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的,25周岁以下(200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3.专业要求: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教育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政治学;
4.2026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适应部门工作节奏。
6.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三、聘用待遇
(一)工资标准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
(二)报名材料:
1.《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助理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清晰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个人简历(含清晰证件照或全身照);
5.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请将应聘材料按上述顺序打包发送至邮箱:20190043@gxmzu.edu.cn,文件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应聘管理助理”。
五、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1737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