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各学院初审公示、学校评审,拟推荐林振誉等3831 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为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人选(详见附件1),覃金政等2649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为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人选(详见附件2),唐安泽等2141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为三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人选(详见附件3),现予以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11月20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资助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校学工处反映。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3264533,地址: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附件:1.2025-2026学年一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2.2025-2026学年二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3.2025-2026学年三等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