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学年评优、评奖、入党推优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的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2016级、2017级专科学生。
二、评比项目
包括思想品德、学业、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具体见《广西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附件1)。
三、评比时间
请各学院于本学期第一个月内开展上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2)。
四、评比流程
(一)学生个人填写或小组填写;
(二)班级评定汇总,经班级测评组长审查后报学院;
(三)各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对各班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3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保管存档。
五、评比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班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班团干、舍长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或辅导员任组长。
(二)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对评比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审核。对于有异议的加分或扣分项目,各班必须先提出加分或扣分建议,交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裁决。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年评优、评奖和入党推优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操作。
附件1 广西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docx
附件2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6日